读书心得是我读完一本书后对书中内容的总结和展望,它能够帮助我更好地整理和思考读书的成果。以下是一些读书心得的案例,希望能够为大家提供一些写作的灵感和参考。
寒假时,我读了一本震撼人心的书,它是由十八个小故事组成的,十八个故事中的每一个都富有哲理,令人回味无穷。书名叫《白狼》,读完这本书我心潮起伏,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伟大的母爱。
在人们眼中狼是狡猾和邪恶的化身。但在沈石溪笔下的白狼却截然不同。在白狼一文中,波农丁和“我“等人为了捉住偷羊盖的大灰狼,捉住小狼做”人质”让母狼自己送上门来。母狼为了救小狼不顾危险不顾尊严,把自己涂上生石灰扮成狗的样子救走了小狼。文中最让我记忆深刻的是波农丁胸有成竹地说只要有狼崽在,不怕母狼不上钩。白狼一文体现了伟大的'母爱。
动物也不可貌相。
书中有一篇文章,名叫和乌鸦做邻居,讲的是我和乌鸦从厮打到和谐的故事。开始我认为乌鸦是不吉利的鸟,并且长得很丑,但是后来我才知道乌鸦是一种聪明而且有纪律的鸟。他救了我一命。而蓝鹊虽然漂亮,但内心并不善良。所以说:“人不可貌相,动物更是如此。不该随便判定动物的善恶益害。
《白狼》一书蕴含了人生的哲理,写出了动物们的心声和美丽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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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春天里读一本满是动植物的书,很是应景。纵使窗外还是冷雨霏霏,心中却早已是春江水暖,快绿怡红。
书是知识的载体,也是读书人的一面镜子。我喜欢《发现之旅》这本书,很大程度上因为我是个“复古控”。国家地理杂志对该书的评语是:“这本书实在很难让人(剪)刀下留情,它太美了,几乎每张素描画作都在低语诉说:‘将我剪下来,贴在墙上吧!’”而我家的墙上,早在看到这本书以前,就真的贴过类似的画作。那是一张上世纪50年代的苏联生物书中的植物块茎和球茎的插图,纸张经岁月淬染,泛出好看的黄色,植物的叶子则是隽永的青绿。这张图淘自淘宝的旧物小店,价格不高,更称不上是名作,但我却暗自欣赏,暗自得意。
前阵子方韩大战,牵扯出了小圈子里的文科生和理科生之争。理科生们高举科学大旗,批评文科生不懂常识和逻辑,文科生则经验至上,拒绝一味冷冰冰的推理、归纳和分析。我想,那些仿佛来自另外一个星球的理科生们,看着我这个文科生把他们的教学图谱煞有介事贴在墙上装点房间,恐怕也会大大的不解吧。那么,就请读一读《发现之旅》吧。通过这本小书,你会知道,原来科学和艺术,也有过那么热乎、那么亲密地手拉手齐头并进的时候——科学家对于自然界的探勘,需要艺术家之手的协助,为他们画下一张张精确而又不失美感的动植物素描;而这些素描作品,其后也在艺术领域大放异彩,成为独树一帜、得以传世的名画佳作。对了,当时的科学家其实还不算是科学家,而是“博物学家”,包揽着天文地理人伦历史等各个领域,那时候的文理学科之间,本就是暧昧不明的。
所以,本书涉及的自然史,固然可以从理科生的眼光,审视当时科学发展的脉络,仔细分辨画中动植物的科属种,研读它们的分布和习性,揣摩一番进化论的真谛。但对于文科生来说,也不妨信马由缰自己的思绪,行一趟关于艺术的“发现之旅”。各人各有方法咂摸出各自的滋味,而我的方法是,将画作和文中所涉及的画家生平结合起来看——要精确科学地还原事物本来的面目,这个大原则不能变,但毕竟这些画作还是画家们的个人作品,即便得不到百分之百的创作自由,他们的画作居然还能透出浓烈的个人风格!
大家都说《沉沦》这篇文章很好,怀着崇敬、好奇,我阅读这本书,但读完之后,留给我的却是一点伤感,一点生气,还有一点迷茫。
本文的主人公是一位在日本留学的中国青年诗人。根据当时的情况,他的`条件很好,不仅可以吃饱穿暖,还可以学习,甚至可以出国留学。
但谁又能想到,这些让大多数中国青年羡慕的条件却让他一步一步沉沦。我不得不说他是一个无用的人,一个懦夫!、作为一个男子汉,却不能说到做到;作为一个华夏人,却不能为祖国争光。
显然在心里痛斥着那些沉迷酒色、庸俗不堪的东西,但他无法抗拒她们的诱惑,或者说自己是自己的幻想。
羡慕别人交际广泛,人缘好,而自己却不学着去做,还把别人当作眼中钉,认为别人对他这样做是故意的,甚至把这件事归罪于祖国最后跳海自杀。我真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他是个少言寡语的人。我想他最不争气的一点就是把一切都归罪于国家,一遇到挫折,困难就说:祖国,什么时候你才富强啊?祖国啊,你快快坚强起来,这是你害我的!
如果大家都什么也不做,什么也不负责,那国家怎么才能强大呢?有付出才能有收获,如果大家都来索取国家的,那国家往哪要呢?这个简单的道理必须为所有人知道,更不用说外国学生了。但是既然他知道这个事实,他更应该努力工作。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我们要为美好的家园努力!
其中有庸主献帝刘禅,气量狭隘的周瑜,忠厚的鲁肃,勇猛的张飞,重义的关羽,纳贤的刘备,巧用天时的诸葛亮等等,我最喜欢诸葛亮的故事其中空城计使我受益匪浅。
《空城计》这个故事主要写了诸葛亮自失了街亭之后,准备撤离西城县。司马懿带领十万兵马,气势汹汹地向县城逼近。诸葛亮此时手下只有两千多老弱残兵,可是诸葛亮临危不惧,眼看魏军正向县城蜂拥而来,他却叫人大开城门,在门旁安排了二十来个士兵扮作老百姓扫街,然后他自己衣冠楚楚地在广西医科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城楼上燃香抚琴。司马懿广西医科大学成人教育学院的部队赶到城门下,只见城门大开,百姓只管扫地,诸葛亮却坐在城头旁若无人、香烟袅袅,琴声悠悠。司马懿深知广西医科大学成人教育学院诸葛亮行事谨慎,他认定必有重兵埋伏,于是立刻就把全部兵马撤走了。
读完这个故事我对诸葛亮佩服得五体投地,我也要像他一样做一个有才华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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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读了一篇关于钱学森的文章,这篇文章是记者采访钱学森的儿子钱永刚的一篇文章。
钱学森晚年有一次跟钱永刚聊天时说:“那个时候工作特别忙,压力也很大,就顾不上你了。”钱学森1955年10月回国,当年钱永刚7岁。“回国后我跟父亲在一起的时间很有限。”钱永刚说,小学六年中,一到四年级是走读,五、六年级住校;初中三年是走读,高中是住校。“父亲对我的教育,可以说是‘不教育’。从小到大,他对我的功课基本不管。”
我读完这篇文章才知道,原来闪亮的名誉下,还有这么心酸的历程。
钱永刚说,“人们对他的敬仰,除了对他成就的尊敬,就是对他自强不息的精神追求的一种赞叹,一种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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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是刘学林继《天狼》之后的又一部长篇动物小说,习作。作品以平实细腻的语言讲艺术品了两匹忠勇的流浪狗与狗,与狼,与人之间的曲折跌宕的动人故事,惊险中不乏温情。
繁华的都市,辽阔的草原,深远的群山,总有一白一黑两匹狗的身影,白的叫小白,是只西摩犬,黑的叫黑朵,是匹牧羊犬。在这里,它们自由流浪,围捕野兔,为了狗同伴,勇敢地向狼交锋。
而黑朵为了主人,第三次咬了人,可主人不但不认黑朵,还骂黑朵是一匹野狗,黑朵的小主人认出了黑朵,可黑朵的主人却不让自己的女儿认黑朵。可她心里又很感激黑朵。
之后,又讲了小白为主人勇斗绑匪,加黑朵又执意去冲一个有桦,又有匕首的绑匪,小白带主人丁丁逃了出去,可绑匪把黑朵伤了,最终黑朵因重伤离世。小白也殉情,两匹狗用生命演绎了永恒的忠诚,丁丁的父母为小白,黑朵建了个墓,墓碑上刻着:小白大黑,你们是我们最好好的朋友,愿你们的灵魂,随风而起,乘坐白云,飘上天堂!
看了这本书,我心里不禁对黑朵小白升起了佩服之情。
下午时间难熬,竟看起了我的前半生,里面的贺函实在是优秀的男子,《名利场》里的都宾也是,长的可能差些,但家境优越,人有才华,职场得意,在国外生活,对生活有品质要求,车家具都要国外进口,吃东西吃日本菜,喝好酒,这样的人不是更能配上同样优秀的女子吗?而我连代购都不会。差远了。
《名利场》看完了,喜欢蓓基这样一个放荡女子,反面人物。一切都为了自己寻欢作乐,对丈夫对孩子薄情,在那时是有错的,招蜂引蝶,和下层人来往也是不体面的,所以她是生错了时代。若她能在现代社会,凭她的才干养活自己是没问题的,可是在那个时代的英国,她靠自己的魅力得到勋爵的喜爱,为自己的丈夫谋取了总督职位,在丈夫生气离开自己后,她却只能讨好丈夫才能获得他的接济。
而艾米丽亚呢,又有什么本事?逆来顺受啊。在恢复过去的名流地位后,她也适应的很快,每天做些拜访宴会的无聊事情。蓓基是讨人喜欢的,说的话经常是丈夫怎么离开她,而她怎么疼爱的孩子这些鬼话,可难道她愿意说吗?还不是她知道别人愿意听这些才说的吗?包括对乔斯,也要说这些才能得到他的同情关爱。有什么办法,那个时代对女子就是这样要求的啊,女子从一而终,都宾不是还欣赏她这种美德吗?可十八年忠贞不渝的付出什么都没得到,艾米丽亚自己倒是得到一条忠心的狗,这样的女人难道不比蓓基更过分吗?最后还是蓓基揭穿了她的丈夫真实面目,让艾米丽亚和都宾最终在一起了。艾米利亚喜欢都宾的是什么呢?为人的品质,忠厚老实,对她家人的照顾,本人也有才华,会各种语言,会音乐,这样的男子在哪里找不到喜欢的女子呢?若有一天都宾失去了这些,他们还有爱情吗?同样都宾喜欢她的还不是她的美貌,善良,对孩子父亲的爱?这种爱情附加了太多东西了。看的实在不过瘾,作者本人不时出来发表议论,告诉我们人该怎么生活才是有意义的。不喜欢。还是逼着自己看完了。
我爱我的祖国,在祖国里我就像一支花朵。老师常常说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将来的祖国就靠我们!
我关心我的祖国。有一次我借了一本书《史记》,这本书是我国著名的资料。书上我知道了我们这炎黄子孙的由来,在那个时代最后只剩下三个强大的部落,一个就是炎黄部落,炎黄也不是一个的人,他姓名参卢、又名姜揄罔,生来相貌出奇,算起来还是姬辕的亲戚呢。另一支力量是处于冀鲁豫苏皖交界地区的九黎部落,首领是,这更是了的黑脸红须、碧眼、勇力过人,号称有八十一兄弟,他们非常残暴,到处侵略别的部族。还有一个部落是黄帝的部族,在皇帝的治理下部落越来越强盛起来了。他打败了炎帝,炎帝为了子孙投降了。
皇帝的陵墓坐落在今天的陕西省皇陵县桥凌前还有一棵据说是皇帝亲手载的柏树呢!现在每年有很多海内外的炎黄子孙来到这里。
读了这本书我才知道我们炎黄子孙的由。
《史记》是我国历史名著,文化瑰宝。史记作者是我国古代文学家司马迁。
史记中有许多个经典小故事。如烽火戏诸侯、刘邦的故事等。看史记故事,看每一篇故事我都会有不同的感受。看商纣王与妲己的故事,我为比干的直谏而感动。为商纣王的残忍而心酸。看到商纣王对妲己的痴迷为她做的一切。我心中充满了气愤。看到武王伐纣的故事,我感谢他的义举,因为他拯救了一方百姓。
看时,我有时会把自己当做故事中的人物,有时我会想如果我是妲己,我会劝商纣王以国事为重。如果我是商纣王,我会专心务国,以国事为重。
看了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影响。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是刘邦的故事。这篇文章里的人物生动形象,故事活灵活现。所以我很喜欢。
在那个动荡的年代。当刘邦的起义军高喊着冲进咸阳的时候,两边的将士同时发出了一声高喊,而不同的是,一边是胜利的欢呼,而另一边却是绝望的哭喊。而我——一个普普通通的平民,只能无助的躲在角落,企盼着新主不会像秦二世那样残酷的对待我们。
等待,惶恐不安的等待……我依旧无助的躲在墙角,眼看着军队抢夺金银财宝,眼看着自己所生活的家园就这样被残忍的破坏,欲哭无泪。
终于,几个身穿兵服的人抓起了我,要我去从军。我是多么不愿意离开我的亲人啊!但我不得不离开他们,面对着列强的统治,我毫无抗争之力。
于是我就这样无奈的成了刘邦在咸阳补充的士兵中的一员。但我并不是真心的追随他,因为他使我被-迫离开了与我患难与共的家人。我打定了主意,以后一定要找机会杀掉他,因为我觉得它并不是一个明主,敢问在这他补充的这几万兵丁中,有哪一个是自愿来的呢?他召几万兵丁,又会有几万万人家破人亡呢?如若他是一个明主,想要招兵又岂肯用强呢?再者说,他进城后,见秦宫室、帷帐、狗马、重宝、妇女以千数,便意欲留之,岂不又是重蹈秦二世覆辙之人?若如此,又有何人肯随之?倒不如与家人远走而避之,独享清福矣。
原本只是抱着那么一点点好奇心开始阅读这本书的,对于自然探险,我不能说很热衷,但是自己很喜欢自然风景,喜欢一部分样貌还算温和的生物,而对于部分不洁或者凶猛的动植物是比较排斥的。及至阅读前几个章节,我已经开始慢慢欣赏探险者们所保留下来的杰作啦!那个时候,大部分能够以博物研究作为爱好的人源自上层的贵族,不乏资金,所以甚至有人愿意自掏腰包参加旅行探险。当然时至今日,也还是有真正的爱好者愿意“以身相许”的。
令我印象最深的一个探险者是费迪南德-鲍尔,他是挑战者号上的随船画家,以其精湛的笔艺留下诸多精美的动植物作品。他对植物的绘画不仅包括整体图,更包括了花朵、种子等细节图,如果书中那么多颜色逼真的作品真的都是出自那个年代(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话,那么我也只能再次赞叹!想象一下,他们对于很多动植物的记载,限于时间和繁多的种类,最初只能留下大致轮廓,航行结束后的整理过程中才能完成终稿,如果不是凭借完整仔细的观察记录,有条理的收集,这些作品实在难以完成。而鲍尔却完成得那么出色!
另外一位让我记忆深刻的博物学家是华莱士。虽然达尔文是我们从小到大熟知的名字,但是在这里我却看到另外一位同样对自然选择理论做出了重大贡献的学者。当然达尔文也没有做得如何不够风范,只是我欣赏华莱士对于名利的淡泊,后来他的植物研究工作进展顺利,谁还在乎首创者的名号呢?或许不在其位,不能感受他们的豁达吧。
《有的人》是我国的诗人臧克家为纪念鲁迅先生逝世13周年而创造的,诗抒发的思想—爱憎之情,不仅是臧克家,而是两个阶级,歌颂了正文义,打击了邪恶。
诗中我最喜欢“有的人,俯下身子给人民当牛马。”因为当读到这句诗的`时候,我就会想起鲁迅先生的一句名言“横眉冷对千夫子,俯首甘为孺子牛。”我在日常生活中常常懒的连一片纸也不想捡,现在我觉得我们要爱护环境,做不了人民的老黄牛,也要做班里忠心的老黄牛。我还喜欢“有的人,他活着为了多数人更好地活。”因为读这句诗时,我想起鲁迅先生的一句名言“我好象一只牛,吃的是草,挤出来的是奶、血。”是啊!鲁迅先生一生为人民想的多,为自己想的少,而我呢?我一天连班上的卫生也不打扫,能不扫,就不扫,现在我觉的我应该认真地打扫卫生。
“孔子之前,无数孔子,孔子之后,一无孔子”,鲁迅之前,一无鲁迅,鲁迅之后,无数鲁迅,鲁迅先生把自己的一生献给人民,虽然他时常受到迫害,可他还是坚持写作,揭露了反动派的丑恶嘴脸,让人民沉觉醒。我们要做一个像鲁迅一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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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是一面镜子,观照祖国璀璨的古代礼貌,学好历史,擦亮智慧的眼睛,我们永远不迷蒙。今年暑假就好好地看了一回《史记》。
《史记》整理和保存了从五帝传说到西汉中叶三千多年的历史资料,全面而系统地记叙了我国这一时期政治、经济和文化诸多方面的发展历史,是一部伟大的史学巨着,是中华民族文化宝库中的瑰宝。它塑造了超多栩栩如生的历史人物形象,有荒淫残暴的商纣王,有礼贤下士的齐桓公,有大义灭亲的陈桓公,有卧薪尝胆的勾践,有机智勇敢的甘罗,有公正无私的石奢,有奉公守法的公仪休……都有十分深刻教育好处和强烈的艺术感染力。深深地吸引了我,让我久久沉浸在精彩的故事情节中。
《史记》作者司马迁为写此书经受的磨难同样也打动了我。司马迁以前说过“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宫刑对司马迁来说无疑是奇耻大辱,这不仅仅催残了他的肉体,而且在精神上给了他极大的打击。开头他简直感到痛不欲生,然而,当他想到《史记》还没有完成,使命犹在,他不能轻易毁灭自己的生命,多少个寒暑过去了,司马迁殚精竭虑,耗尽心血,最后完成了《史记》这部资料浩繁的巨着。
从司马迁写《史记》中使我体会到:要取得好成绩,是不容易的,要有所成就,更不是轻而易举的,务必付出艰苦的。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史记》。那里记载了皇帝到汉武帝这三千余年间多的历史。我想看看我们国家的历史是怎样的,于是就翻开了这本书。
帝王篇里《尧舜禅让》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故事,我给你讲讲吧!五帝中的帝喾有两个儿子,挚和放勋。帝喾死后,吧皇位传给了挚,挚在主政期间没有什么所为。挚死后,放勋继承了皇位,这就是尧帝。尧帝虽然出身富贵,但是他不像别的富家子弟那样有很多毛病,他把国家理治的很好。尧帝选取继承人的时候,没有传给儿子丹朱,而是传给了舜。尧不是不想把皇位传给自己的儿子,而是丹朱实在不成材。尧帝为了陶冶他的性情,发明了一种智力游戏——围棋,传授给他,期望他能修身养性。但丹朱还是原先的丹朱,没有变,围棋却流传了下来。话说回来,这个舜到底是什么人呢?舜的年少经历既复杂又悲惨。但他一向为人好,十分孝顺。大臣们推荐尧的儿子丹朱为皇上,尧帝说:“丹朱虽是我的儿子,但是他性格恶劣,我不会给他机会的。其他的,不管什么样的人,只要是有品的才能,都能够推荐!”大臣们推荐舜,但是尧帝还有点犹豫,就亲自验证了一下。经过重重考验,舜的做法让尧赞不绝口。封为部落首领,就是舜帝。舜从此代替尧帝。舜大胆的任用贤才治理国家,整个民族变的兴旺发达,之后,舜仿效尧帝,没有把皇位给自己的儿子商钧,让给了具有美德的禹。禹死后,他的儿子启继承了皇位,建立了夏朝,禅让制度从此消亡了。
《史记》中还有许多著名的故事,大家必须要去看看,多了解一下中国的历史!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说的真是一点不错。一本好书就可以让人明白很多的道理。一本好书可以让人陷入深深的沉思。每读完一本好书就会让人豁然开朗。是书让人类走上了进步的阶梯,有了今天这欣欣向荣的世界。书这无声的预言家,预知着未来,预知着中国的梦。读后感栏目为您提供最新最全的读后感范本,让您快速写好读后感。本栏目包含中外名著读后感范文以及最新的优秀读后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史记》不但是中国史学上第一本记传体通史,而且是司马迁走遍大江南北,经受住了各种打击,呕心沥血在公园前91年完成的旷世巨作。这本书中,最吸引我的是撰些时代中各领域英雄豪杰和记载国内外少数民族的列传。是它让我感受到了历代英雄人物的气概与豪迈。但此书之意义,我理解,却并不在于它是开了纪传体的头。相反,它的意义在哪儿?我看,倒是在于它不是一部以朝代为断限,干巴巴罗列帝王将相,孳孳于一姓兴亡的狭义史书,像晚于它又模仿它的其他二十多部现在称为“正史”的书。我欣赏它,是因为它视野开阔,胸襟博大,早于它的事,它做了总结;晚于它的事,它开了头。它是一部上起轩辕,下迄孝武,“究天人之际,穷古今之变”的“大历史”。当时的“古代史”、“近代史”和“当代史”,它都讲到了。特别是他叙事生动,笔端熔铸感情,让人读着不枯燥,而且越想越有意思。
在历史的长河中,《史记》记载了一些丰富的历史知识,开阔了我们的眼界,更加深入的了解了一些历史知识,是我收获不小呀。
从秦始皇到唐朝这一段期间,是这本书的重点在这里面我的印象最深的是:李广为将廉洁,常把自己的赏赐分给部下,与士兵同吃同饮。他做了四十多年俸禄二千石的官,家里没有多少多余的财物,始终不谈购置家产的事,深得官兵爱戴。李广身材高大,臂长如猿,有善射天赋,他的子孙和他人李广学射箭,但都不及李广。李广不善言辞,与人亦以射箭来赌酒为乐,一生都以射箭为消遣。李广爱兵如子,凡事能身先士卒。行军遇到缺水断食之时,见水,见食,士兵不全喝到水,他不近水边;士兵不全吃遍,他不尝饭食。对士兵宽缓不苛,这就使得士兵甘愿为他出死力。李广射杀敌人时,要求自己箭无虚发,所以非在数十步之内不射,常常是箭一离弦,敌人应声而亡。也由此多次被敌人围追,射猛兽时也由于距离太近而几次受伤,但李广从不畏惧。
这么一位可敬的大将,在最后还是自尽了,哎,这是可惜中的可惜。
看《史记》就仿佛在读一本有趣的故事书。生动形象的历史人物有声有色的为你讲述他们身上发生的有趣的故事,带领你进入他们的世界。《史记》就仿佛在和一个历史学家面对面的谈话。深深的被他那准确到位的语言所打动。在不知不觉中也增长了必要的历史知识,丰富了头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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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知生,焉知死?”
这句话在中国古今醒世恒言榜应该是可以列第一的。前一句也妙:未能事人,焉能事鬼。
孔子似乎一向不太谈生死,也不喜议鬼神,就这一点,值得人敬佩:不装,也没有灌鸡汤的癖好。孔子说的“未知”是确实的,与他在《为政》说的“不知为不知”观点一致。
生死两门,是所有人的来和去,也是所有人的未知和惧怕。任凭智者哲人白发搔断,生死仍然是世间极大奥秘。实则是因为生命的生发和终结根本不掌握在人手中,人又如何能够真正明白呢?可,为什么又一定要弄明白呢?人活一世,明白的道理和所得的丰盛不一定成正比;往往态度决定生活的品质。
未知生,焉知死–认真明白地活才是要务。
“若由也,不得其死然。”
由,仲由,字子路,曾任卫国蒲邑之宰(县长)。《史记》载“子路性鄙,好勇力,志抗直,冠雄鸡,佩猳豚,陵暴孔子”,活脱脱一副草莽形象。虽后来被孔子以礼收服,也不改其率直勇猛本色。
这样一个敢想敢做,有义有情的子路,他的结局却非常悲壮。
祸起卫国内乱。蒉聩,孔悝得势之际,子路一小邑宰,因“食其食者不避其难”,遂逆流而行,以一己之力挑战叛乱者。子路英勇力战,但关键时分,他的冠缨被击断。于是令现代的我们费解的一幕发生了:子路停下兵戈,对攻者言:“君子死而冠不免”,让他们给他时间戴好冠缨。子路“遂结缨而死”,被剁成肉酱。【注3】孔子曾语:“若由也,不得其死然”,不想一语成谶。
我非常喜欢子路,可能因为他的性格最接近现代人;也可能是他面对死亡的庄重与他个性里的憨直之间的反差吸引了我;更可能是子路这样纯粹的舍身取义带来的撼动。这两天一直想着他最后的画面:重兵围剿,子路手扶歪斜发冠慢慢放下兵器,然,未及他触及冠缨,竟已万箭穿心。
悲哉,子路!壮哉,子路!
【注1:一个千乘之国的兵力大约15万。想当初北伐的国民革命军也就10万左右】。
《狼世界》讲了四个惊心动魂的故事,而这四个故事的主角都是“狼!”
那是残非残的“满灰”和那是贱非贱的“黄鼠”最后成为双体狼王。
那黑狼,为了养活自己的儿子,抓了一只奶羊来当养母,而他最后为了自己的孩子牺牲了,而它儿子最后也没吃掉它的养母,从着可以看出,狼并不是无情的,它们有同情。有帮助,还有爱!
还有那有着一半狼血的“大灰”,为了主人不顾一切,让我们对它的勇敢留泪。
别人说狼是坏的,要不“狼”字怎麽比“狠”字多一点呢?意思是狼要比狠还狠,那我们从“娘”字来考虑,那就是优秀的女人便是“娘”那优秀的犬便是“狼”喽。
《史记》是中国史学上第一本记传体通史,而且是司马迁走遍大江南北,经受了各种打击,呕心沥血在公元前91年完成的旷世巨作。这本书中,最吸引我的是撰些时代中各领域英雄豪杰和记载国内外少数民族的列传,是它让我感受到了历代英雄人物的气概与豪迈。
比如说列传中的《刺客列传》里的聂政、荆轲等人。以前,我认为刺客不过就是那些品行不正,只知道搞偷袭的人,但史记上的叙述,让我明白,有些刺客是不仅仗义疏财、劫富济贫,而且对君子赤胆忠心,像有些为了自己的国家去行刺君王,是冒着生命危险的,随时都有可能被处死,真可谓是有去无归。虽然如此,但他们依然一心为君,就像荆轲临走时在易水河边,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悲壮,更有那后来身中八剑却仍一心想着太子丹,这就是他们的赤胆忠心的最好表现。
在《史记》里,我认识智勇双全的蔺相如,立木取信的商鞅,巧言退兵的陈轸,少年有为的孟尝君,错失良才的魏惠王,贪利失地的楚怀王……其中最吸引我的是不从浊流的屈原。
读了《史记》后我才明白,原来在古代所谓的品行不正也大多都仅仅是行不正而品正,他们一心只为王,他们如果没有那品不正的王,一定是英雄,这让我深刻的了解到了一个决策者的重要性。包括屈原等人在内,都是因为社会腐败、堕落的现象,导致有些人只想着个人利益,才会让那些真正为国家着想的忠臣落到悲惨的下场,也许在古代,皇权才是最重要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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